(眼尖的朋友可能看得出這篇是在回答什麼問題 XD) -- 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必須要先討論的還是在接下來的論述裡面的 "web3.0" 觸及到的邊界和定義,否則很容易流於空泛和各說各話 我比較認可和期待的 web3.0 定義,大概有以下三大要素 1. 用戶的各種行為(看、寫、買、創作、回應....)數據的使用權掌握在自己手上,而非掌握在中心化的公司身上 2. 去中心化的治理邏輯,每個志願貢獻的參與者都有機會發揮影響力,NFT 作為身份象徵、認同和影響決策的門檻, 並透過 DAO Token 或是如同其他項目白名單等方式,獎勵在各個領域能有貢獻的參與者 3. 重要願景是“把大多數需要人治的事都智能合約化”,在此願景下“code is law”,沒有中心化的組織可以強行停止它的運作 回到 2D 和 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