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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對原產韓國等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展開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

中國商務部周日公告稱,決定自10月24日起,對原產于韓國、泰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共聚聚甲醛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調查期間維持原反傾銷稅的征稅產品範圍和稅率。

公告並顯示,上述反傾銷稅措施本應於2022年10月23日到期,但云天化 600096等公司7月份曾代表國內產業提交針對該反傾銷措施的期終復審申請書;調查機關認為,申請人的主張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證據符合期終復審立案的要求。

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韓國、泰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

商務部公告還指出,本次調查自2022年10月24日開始,應於2023年10月24日前(不含本日)結束。

對於所涉進口商品,目前對韓國公司徵收的反傾銷稅稅率為6.2%-30.4%,泰國公司稅率為18.5%-34.9%,馬來西亞公司稅率為8.0%-9.5%。

共聚聚甲醛具有機械強度高、高耐疲勞性、高耐蠕變性等良好的力學綜合性能,可以部分替代銅、鋅、錫、鉛等金屬材料,可直接用於或經改性後用於汽車配件、電子電器、工業機械、日常用品、運動器械、醫療器具、管導管件、建築建材等領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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