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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上訴法院恢復紐約可負擔得起的互聯網法

一個意見分歧的聯邦上訴法院恢復了 2021 年紐約州旨在為低收入家庭提供負擔得起的高速互聯網服務的法律,撤銷了一項永久禁令,使服務提供商遭到失敗。

周五,位於曼哈頓的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2nd U. 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以 2 比 1 的比分做出裁決,稱可以追溯到大蕭條時期的聯邦電信法並未禁止各州對寬帶費率進行監管。

"巡回法官艾莉森-內森(Alison Nathan)寫道:"國會希望各州保留對許多州際通信服務的監管權,並在監管此類服務的收費標準方面發揮作用,除非國會另有規定。

多數法官還表示,2018 年聯邦通信委員會將寬帶歸類為信息服務的命令剝奪了該機構監管費率的權力。

紐約州在全國首創的法律要求寬帶提供商提供低至每月 15 美元的計劃,惠及約 270 萬戶家庭中的 700 萬紐約人。

該法于 2021 年 4 月由前州長安德魯-科莫(Andrew Cuomo)簽署,當時 COVID-19 大流行迫使許多學生和員工在家工作。

兩個月後,紐約州伊斯利普中心的美國地區法官丹尼斯-赫爾利(Denis Hurley)阻止了該法案的執行。周五的判決撤銷了他的禁令。

包括 CTIA 無線協會在內的一些貿易組織代表 AT&T T 和 Verizon VZ 等互聯網提供商對該法律提出了質疑。

這些組織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說,周五的決定 "不僅阻礙了對我國基礎設施的必要投資,還可能危及許多地區寬帶業務的可持續性。我們敦促國會在全國範圍內繼續支持低收入美國人"。

紐約州總檢察長萊蒂西亞-詹姆斯(Letitia James)辦公室為該法律辯護。該辦公室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該案為紐約州電信協會等訴詹姆斯案,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第 21-197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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